英科再生: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关于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王炜律师、韩宝律师(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所提供的 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在进行审查过程中公司已向 本所保证, 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 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材料与正本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