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力股份: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与各 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促进公司业务依法顺利开展,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公允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 利益。 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可聘请独 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出具意见。 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第二章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关联人、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认定,具 体以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其他业务规则的界定为准。之一 的。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将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人情况及时告知公司。 第六条 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