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溢光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 定,将本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72 号文),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6,68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78 元,共计募集资金 58,650.40 万元,坐 扣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 4,985.2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 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 增外部费用 1,431.3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2,233.72 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 资报告》(天健验〔2019〕3-61 号)。 (二) 前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