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生物: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受青岛海尔生物医疗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尔生物)委托,作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 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青岛 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岛海尔生物医疗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计划的首次授予(以下简称本次授予)所涉及的相 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