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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特气: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0737 号 关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0737号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中船特气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 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 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