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强科技: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监督和 风险控制,规范公司审计工作,保障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符合国家各项法律 法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 企建设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设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含法制工作职责)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适用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本工作细则中涉及的有 关人员。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 3 名或者以上董事 会成员组成,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