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捷创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 用,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