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科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成都研发及营销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科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成都研发及营 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6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0 万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0.34 元,共计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