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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的独立意见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步科自动化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事项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 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各项 条件符合规定,具备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事项,并 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事项 经逐项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各项内容,我 们认为公司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