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博通: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北京 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除 4 名激励对象离职,1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不符合 归属条件外,本次拟归属的其余 40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 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