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瓦股份: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96号,以下简称"《警示 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次收到《警示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 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张宝、袁建军、徐琥: 2024 年 6 月 1 日 2024 年 1 月 31 日,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800 万元到 2,000 万元。2024 年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