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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安世纪:董事会议事规则
688201Infosec(688201)2023-11-15 10:50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1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决策行为,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 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 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审查和决策 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人,由董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一名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 议的起草工作。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 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董事会秘书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