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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安世纪: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688201Infosec(688201)2023-11-15 10:50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募集资金原则上限定用于公司在发行方案等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 金用途,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 其他相关义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做到募 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该子公司 和企业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1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六条 公司应当经董事会批准为该次股票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理,并将专户作为认购账户。该专户应当专用于存 放募集的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也不得将募集资金 存储于其他银行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基本账户、其他专用账户、临时账户);公 司开设多个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的,必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