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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安世纪: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688201Infosec(688201)2023-11-15 10:50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业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管理政策,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待遇与绩效标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担任董事(含独立董事)的人员;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