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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安世纪: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88201Infosec(688201)2024-05-17 11:50

20 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 致: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 简称"通商"或"本所")接受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 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 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要求,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