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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正生材: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海正生材独董意见 2023-5 号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交了有 关资料,我们在审阅有关资料的同时,就相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根 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查阮召炉先生、梁伟先生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限制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上述人员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阮召炉先生、梁 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相应的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查张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