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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688223Jinko Solar(688223)2024-04-22 11:37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保障 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决策权,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在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 集人。公司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 务。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