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宇科技:关于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241 号 关于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 轮审核问询函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本所有关规定等,本所审核机构对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第二轮问询问题。 1.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内,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 6,647.25 1 ─────────────── 万元、15,977.94 万元、32,636.69 万元和 25,393.84 万元;2)发 行人以 2022 年度财务数据为基础,测算得出在现行运营规模下 日常经营需要保有的最低货币资金为 63,905.17 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在货币资金常年保持在 1 至 2 亿的情况下, 所测算的最低现金保有量远高于货币资金的合理性,现有货币资 金是否能够维持现行运营规模的日常经营所需,本次募集资金规 模是否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