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宇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航宇科技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8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 民币 53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 月内,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 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24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实际回购股份 752,785 股,存 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及公司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 配,故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