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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信至诚: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二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法律意见书 致: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永信至诚",曾使用"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企 业名称)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北京永信至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 计划")的规定,就永信至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终止")的相关 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和《律师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