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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信至诚:2023年度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报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张能鲲、赵留彦、姜登峰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张能鲲、赵留彦、姜登峰的任职、兼职情况以及其 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存在在 公司任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因此,董 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