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松智能: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四、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研究院院长、外籍员工 GUO ZHAOQIN。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合肥井松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