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气体: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 所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决策、监督、 咨询作用,保护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 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召集人一名,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产生,负责召 集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