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气体: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华特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华特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法律意见书 金深法意字[2024]第 770 号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42层 电话:0755-2223 5518 传真:0755-2223 5528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华特气体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依据《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广东华 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有关规定,就"华特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持有人会议"或"本次会议")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