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智航: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李志勇)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提名人张送根,现提名李志勇为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 面同意出任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 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