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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进电动: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688280JJE(688280)2023-11-22 08:14

and the may t and and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 独立董事(签字): 张旭明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 作为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 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书以及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为 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 . (本页无正文,为《精进电动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