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敏芯股份:上海方本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688286MEMSensing(688286)2023-11-10 11:28

上海方本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 N 法律意见书 FANGBEN LAW OFFICE 大本津師事務所 中国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137 号盛高国际大厦 1801 室 电话:86-21-52069078/52069079 传真:86-21-52069071 邮编:200051 上海方本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 之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方本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或"我们")接受苏州敏芯微电子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宜提供法律服 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 --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敏芯微电子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