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敏芯微电子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 一、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作废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共计 5.75 万股。 二、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 風 1、《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中规定的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2、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