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和达科技:和达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 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后,基于独立客 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的总经理翁贤华先生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情形;或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 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总经理的任免履行了法定程序,翁贤华先生的 相关工作经验可以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综上,我们对该事项一致同意。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