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达科技: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9月修订)
水 科技 智慧 建设美好生态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规范其履行职责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责应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以合理的谨慎、注意和应有 的能力在其职权和授权范围内处理公司事务,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从事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二章 总经理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担任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在任职期内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情形的,董事会将解除其职务,并立即 聘任具备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总经理。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