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达科技: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水 科技 智慧 建设美好生态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 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 档和报送事宜。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备和完整,监事会 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 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