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达科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 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意见如下: 致: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在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昌盛南路 36 号嘉兴智 慧产业创新园 18 幢公司 515 会议室召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 委派羊定琦律师、沈旖芸律师出席现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 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和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等出具本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