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瑞新材: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32 号利通广场 29 楼 2901 室 邮编/Zip Code:510623 电话/Tel:86-020-37392666 传真/Fax:86-020-37392826 电子邮箱/E-mail:kdgzlaw@163.com 北京 天津 上海 深圳 广州 西安 沈阳 南京 杭州 海口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 长沙 厦门 郑州 香港 武汉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 2024 第 2155 号 致: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下称"联瑞新材"或"公司")委托,指派律师见证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本所指派律师现场出席并见证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联瑞新材《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所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