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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升电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688311M&S ELECTRONICS(688311)2023-12-11 09:41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 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成都盟 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的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决定聘任的总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分 之一以上委员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并由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通过产生;改选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的,新选委员于董事会会 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