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江生物: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之 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之江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之江 生物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意 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0年11月27日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3214号《关于同意上海之江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67.608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43.22元,募 集资金合计210,378.05万元,扣除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