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江生物: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 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