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芯生物: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对微芯新域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主要假设、具体依据,以及相应投 资收益的具体测算过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5)补充披露 2021 年至 2023 年期间公司与微芯新域的业务往来、交易金额、资金往来等,并说明 转让控制权前后是否存在重大变化及变化原因。(6)补充披露公司目前与微芯 新域其他投资方之间是否存在盈利担保、补偿承诺或者回购承诺等义务设置, 如存在,请说明公司在转让微芯新域控制权背景下仍承担上述义务的合理性, 以及公司对此类兜底补偿义务的会计处理及合规性;如不存在,请说明原回购 义务等的解除过程,是否为附条件的终止,是否存在其他替代性利益安排。 一、公司说明 (一)结合微芯新域的股权结构、董事会构成、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和增资 前后高管等主要岗位人员变动等,说明公司是否仍实际控制微芯新域,不再将 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微芯新域的股权结构情况 2023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 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