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高院: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要求,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3年度末在任独立董事沈江、张蕾、李玲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沈江、张蕾、李玲的任职情况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 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成 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 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西安高压电器矿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