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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高院:关于在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 的风险处置预案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高院"或"公司")在西电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之间开展金融业务的 风险(以下简称"关联方金融业务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业务往来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风险处置 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成立关联方金融业务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门负责人等,领导小组组长为 领导小组风险预防处置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 对关联方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关联方金融业 务风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 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二条 对关联方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 原则办理: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关联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