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天励飞: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上交所业务规则以及《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上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 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上市规 则》《规范运作指引》及上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 露的情形,并接受上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