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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生医疗:《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688358CHISON MEDICAL(688358)2023-10-26 10:44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 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中至 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由独立董事中会 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等专门委员 会的。独立董事应当在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 1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并应当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前款所述的"重大业务往来"是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或者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或者上海证券 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