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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飞测: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1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规范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的制度 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深圳中科飞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深圳中 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 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 公司利益。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 密切的家庭成员; 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