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飞测: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前款所述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 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四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2 (一) 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 格; (二) 符合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独立性; (三) 具备拟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则; (四) 具有 5 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 济等工作经验; (五)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 定; (七) 符合中共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 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八)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 (任职)问题的意见》的规定 (九) 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 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十)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