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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飞测: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中科飞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 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中国"包 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特 指中国大陆地区)及现行《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是否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依据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及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对该事实的了解,并仅就本次股东大 会所涉及的相关中国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而不对除此之外的任何问题发表意 见。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