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互联: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致 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以自有资产或信 誉为其他单位(包含控股子公司)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 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 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子公司对外提供 担保比照本制度执行。 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前报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核批准,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及担保发生时,应 及时报送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