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互联: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 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权证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应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股东 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审批程序使用。公司应当按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 况、使用效果以及募集资金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具体安排。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