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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麟科技:丛麟科技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的独立性自查 报告,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 任独立董事李若山、何品晶、刘建国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2024 年 4 月 23 日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若山、何品晶、刘建国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 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