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埃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前款所指会计专业人士是指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人士;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 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 规")以及《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