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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威尔:迪威尔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688377DEVELOP(688377)2024-04-19 08:04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迪威 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研究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择程序,并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工作细则或者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 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