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微半导: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华金秋、吴敬及宋晓科的任职情况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其 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 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 月 25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要求,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 公司 2023 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华金秋、吴敬、宋晓科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